海口恒泰实业有限公司是由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海南省昌江农行项目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银泰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海南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公司与海南国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3年10月11日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昌江恒泰芒果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5,000万元之中3,450万元作为对海口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9.00%,其余的1550万元净资产由给上述四家公司购买,作为对海口恒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在其出资总额中,海南昌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21.64%,海南银泰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占4.24%,海南富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公司占3.00%,海南国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2.12%.海口恒泰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琼企A)28400156-5.2000年07月17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恒泰芒果"改为"ST恒泰",股票代码不变.2000年9月5日本公司股东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海南分行的3300万股"ST恒泰"法人股转让给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10元/股.此次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不变,华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00万股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恒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510423股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2000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交易标的为1.29亿元人民币.本次置换出公司的资产是部分应收帐款(包括部分其他应收款、预付款);本次置换进公司的资产是恒泰集团持有的土地和"园之梦"商标所有权无形资产.2001年6月27日,本公司与10家金融机构债权人及其他中小债权人、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杨凌(海南)高科技热带农业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总计58351.73万元债务中的41053.91万元债务分别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本公司该部分债务中,恒泰集团承接2613.81万元,杨凌高科承接38440.10万元.根据恒泰集团出具给本公司的《债权转移通知书》,恒泰集团因承接公司债务而形成的对本公司的计2613.81万元债权已全部转让给杨凌高科,故本公司最终对杨凌高科负债41053.91万元.剩余17297.82万元债务继续由本公司承担,并按有关约定在三年内逐步偿还.自2002年3月20日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华立科技",股票代码不变.
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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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
邮编: 2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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