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政府迁台以后,致力经济发展,工商企业日趋繁荣,人民内保险业初创,仰赖国外再保,致使保费大量外流,外汇短绌之问题路时有困难。政府有鉴于此,乃于1955年10月订颁「再保险办法」,独立会计代为经营,期以超然立场,推行国内各种保险之相互再保,处内设「再保险组」处理再保险事宜。中央信托局于1959年10月2日信托局再保险处嗣后奉准就再保险基金之基础,改组为「中央再保险公司。为拓展东南亚地区业务及掌握国际市场之发展,1989年11月于自由化及国际化的潮流并提升公司竞争力,本公司自1997年9月开始亚洲金融风暴,及全球经济景气恶化,经检讨其营运效益难以改善,2002年7月11日财政部第二阶段释股,公股持股比率降至48.12%,自
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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